周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及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三)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机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工作。
(五)负责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核发牌证、年度检验,农机操作驾驶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年度审验等工作;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七)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教育、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八)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指导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组织有关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